花都[编辑]
花都区原为花县、花都市,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建置,隶属广州府。民国3年(1914),花县属粤海道。民国9年,由广东省直辖。民国25年,归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抗战爆发后,隶西江行署。民国32年,复归第一行政督察区,次年改属省政府直属督察区。1949年10月13日,花县解放,属北江专区,同年12月隶属珠江专区。1952年和1956年先后改属粤北行政区和佛山专区。1958年11月花县改名“广北县”,次年3月复名花县。1960年4月20日划为广州市属县。1993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定名“花都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委托广州市代管,以原花县的行政区划为花都市的行政区划。8月1日,花都各机关单位更名并启用新印章。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花都市,设立广州市花都区,将原花都市的行政区划为花都区的行政区划。7月10日,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同年12月25日,中共花都区委和花都区人民政府机关由新华街建设路1号迁至新都大道(今迎宾大道)的新办公楼办公。
2014年1月8日,花都区的新雅街道、秀全街道、花城街道三条新街道正式挂牌,宣告花都行政区划正式从“一街七镇”变成“四街六镇”。[5] 花都区下辖花城街道、新华街道、新雅街道、秀全街道、狮岭镇、炭步镇、花山镇、赤坭镇、梯面镇、花东镇。[6] 区政府驻花城街道。
花都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广州市北面。地处东经112°57′07″~113°28′10′,北纬23°14′57″~23°37′18″,北回归线横贯中部。花都东部和东北部与从化区交界,西部与三水市相连,西南部和南海市接壤,南部紧靠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与清远市毗连。2000年,全市总面积960.38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万分之一。
花都位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气候总特点是:气温高,降水多,夏长冬短,无霜期长。温度、湿度、降水、风向、风速等均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花都夏季长约五个半月,冬季约一个半月,春秋两季约五个月。冬季时间短暂,偶有低温,但持续时间短,回暖较快。夏季虽热,但少酷暑,春秋两季气候温和。夏季盛吹偏南风,冬季盛吹偏北风,年主导风向为北偏东,风力多为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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