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论[编辑]
功利论作为一种有重大影响的伦理学理论,是19世纪初在英国形成的。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杰里米·边沁(J.Bentham)和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发展至今,功利论形成了多种流派,不同的流派在某些方面存在分歧和差异,但是这些理论的共同点则是以功利或者行为所产生的效果为尺度来衡量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并以此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
功利论认为,行为的结果决定了行为是否正确或者是否恰当,即该行为带来的恶的结果是否超过了善的结果。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相对于行为的善、恶而言的,而不是相对于行为本身。功利论强调行为的功利后果,并以此判断行为的善恶。功利主义以人性自私为出发点,但它并不意味着在道德生活中应为自身的利益去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参考资料: 《市场营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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