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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贷网[编辑]


一 简介

      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二 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因为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机构与专业放贷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受到较多质疑,并被诸多传统P2P机构认为这“并不是P2P,而且出了风险会影响P2P行业”。

三 账户监管

     P2P平台出现跑路和诈骗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P2P平台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调配权。
     中间资金账户的开设是为了交易核实与过账,其设立是P2P平台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国内网贷平台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资金的调配权仍然在平台手里。若是对时间差和条款没有严格控制,“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极大。
     因此,中间资金账户通过监管资金流的来源、托管、结算、归属,详细分析信贷活动实际参与各方的作用,以及对中间资金账户进行“专户专款专用”监控,可以避免P2P网贷平台介入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的可能性,也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融资统计和监测分析。
     国内P2P网贷平台普遍在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中间资金账户,实现中间的转账结算。而资金托管方的普遍态度是允许开户,但不承诺监管。监管部门或许可以考虑指定托管机构对中间资金账户进行专营专管,使平台本身只能查看账户明细,而不能随意调用资金。此外,成立专业的认证机构对独立于P2P平台的资金安全进行认证也可以尝试。

四  政策监管

     由于P2P网贷在我国尚属新兴产业,因此国家尚没有对其有针对性进行监管。毋庸置疑的是,P2P网贷业务对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是有帮助的,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尽管贷款成本较高,但资金到账时间快、贷款门槛相对银行更低都是企业选择的原因,特别对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周转有很大意义。

五  运营倡议书

一、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严格恪守资金撮合中介的角色;
二、不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不触碰非法集资的红线;
三、明确平台本身不提供担保,严格审核引入的担保机构的资质;
四、坚决制止伪造虚假借款人,反对平台及其关联帐号借款、虚假借款;
五、严守信息安全底限,保护投资人及信息安全;
六、对投资人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七、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明确收费标准,不过分追求高收益;
八、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披露自身运营信息,进行必要风险警示;
九、共同推动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健全信用体系的建设;
十、坚持普惠金融理念,共同致力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 优缺点
优点

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缺点

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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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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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许华玉

最近更新:2015/11/5 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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