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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编辑]


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凡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一项普遍的政治权利。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西方的资产阶级(中国的资产阶级从明末一直萌芽到清末,未能形成气候)最早提出“普遍选举”的口号,用来动员人民群众参加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

普选 general election
凡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普遍享有选举权。资产阶级虽然最早提出“普遍选举”的口号,用来动员人民群众参加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但是在他们夺取政权后,却严格限制选举权,规定了诸如居住期限、财产资格、教育程度、性别、种族等选举资格的限制。直到20世纪初才成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原则,但这一原则在实践中仍未能得到很好贯彻。
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香港在2017年可以实现特首普选,并最终实现立法会普选。
具体的讲就是: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普选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香港方案成功凝聚民意反对派建议不得民心
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政改方案成功凝聚了主流民意,大部分市民支持香港政制“起锚”,不想政制再次“抛锚”。香港研究协会的民调显示,政府于政改
普选方法
普选方法
方案中提出修改选举办法的多项建议,均取得逾半市民支持,且支持度均较上次调查上升,反映社会对政改方案已有共识。有五成四市民更认为,立法会应该通过今次的政改方案,比上次调查上升一个百分点。
香港研究协会公布一项调查。结果发现,有五成四市民表示立法会应该通过政府公布的二〇一二年政改方案,较上次调查增加了一个百分点。认为不应该支持通过方案的市民则只有两成四,比上次调查下跌了一个百分点。研究协会负责人表示,调查结果反映市民希望政制向前发展的诉求持续增加。
港府发起“起锚”运动,并表明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将有助为普选铺路,这个说法,有五成五市民表示认同,只有三成六表示不认同。对于有反对派表示方案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就否决方案,有五成三市民不赞成,赞成的只有三成八。可见香港市民普遍不认同反对派的态度,对政府的态度则予以肯定。
有五成七市民认为,中联办副主任李刚与民主党、民协及普选联的会面有助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只有三成四成受访者认为无帮助。研究协会负责人认为,这反映普遍市民认为会面对双方的沟通起正面作用。
此外,研究协会还对政改方案中的选举办法修改建议进行民意调查。结果发现,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议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获得六成五市民支持,较上次调查上升百分之一;不赞成该建议的市民则只占两成一,较上次调查下跌三个百分点。
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新增五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加上现有的一席共六席由民选区议员按比例代表制互选产生。有六成六市民赞成该建议,较上次调查增加百分之三。反对的市民只占两成九,较上次调查下跌一个百分点。
对于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行政长官选委会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二百人,四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各增加一百人,其中第四界别新增的一百席中的七十五席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也有六成五市民支持,只有两成半市民反对,比较上次调查并无变化。
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成功凝聚了香港的主流民意,相反,反对派提出的建议却不得民心。
对于有反对派政团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六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由民选区议员提名,再由全港未能在功能界别中投票的选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结合地区直选的一票,即一人两票的方案,赞成的市民仅有三成三,不赞成的市民则高达五成一。
3问题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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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真正的普选制,不仅选举权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选举权也要‘普通’、‘平等’;不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如果事先限定一种被选举的资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选人,那么纵使选举权没有被限制,也不过把选民做投票的工具罢了。”
但在当今世界的非封建体制国家中,政治生活都是由党派把持,一般情况下要成为国家或地方领导人,必须要先加入某一党派。这一点东西方社会都是如此,不过这限制了未加入任何党派的公民充分享有被选举权的政治权利。
香港普选问题纠结在:反对者要求不分党派可以随便提名任一港籍公民作为候选人进入选举程序,然后就各个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领导人。这是一种十分朴素而直接的民主方式,适合人口规模小的社区,如内地的村、乡一级的民主选举。但中央和香港政府坚持采用---香港各党派先各自选出候选人(中央只要求爱港爱国即可),然后香港公民再在这些候选人中投票决定领导人选。这也是西方社会选举的普遍形式。
4各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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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2014年9月14日,一篇题为“选举、民主和香港的未来”的文章同时发表在香港《南华早报》和《明报》上。施维尔在文中说,支持香港实行普选不仅因为“民主是一项普世权利”,而且“是我们未来繁荣的关键”。英国有约1000家企业以香港为基地,是香港经济的重要部分,英国期望香港持续繁荣稳定。对于普选的确切内容,施维尔认为需要在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前提下,由香港与中国政府以及香港人作出决定。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完美的普选模式,但重要的是,任何方案应给予香港人一个真正的选择,让他们能真正主导自己的未来。”施维尔还表示,要顺利找到这一重要议题的解决方案,各方对话与合作格外重要。“当然,英国也随时准备提供任何支援。”
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国务大臣在香港报章撰文说,随时准备向香港普选提供任何支持。此语一出,在香港激起一片反对声。[2]
国内各方态度

香港
2014年9月14日,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无需外国政府为普选提供任何支持。
2017年特首普选是中国人的事,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以及任何其它政制改革问题上,香港不需要英国政府和任何其它外国政府提供“支持”。2014年9月15日,香港特首梁振英用这番表态拒绝了英国主动提出的口头支援。此前一天,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国务大臣施维尔在香港报纸上撰文,大谈普选“是我们未来繁荣的关键”,并称英国在香港普选问题上“随时准备提供任何支援”。
梁振英指出,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市民、特区政府和全国人大、中央之间的事,完全是中国人范围内(中国内部)的事。这件事与英国无关,亦与任何其他外国政府无关。过去的经验显示,任何外国官员的参与或干预,对香港的政改、对他们想支持或想干预的人来说,作用会适得其反。[2]
中国外交部
2014年9月15日,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发言人表示,对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任何外国政府或官员都不应指手画脚,妄加评论,更不得干预。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官网发表发言人的话说,香港政制发展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进行,不需要任何外国提供所谓的「支援」。希望有关国家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谨言慎行,不发表有损香港繁荣稳定的言论。[3]

参考资料: 1. 香港“占中”十问 .新华网 .2014-10-03 [引用日期2014-10-7] . 2. 香港特首:行政长官普选无需英国“支持” .中国新闻网 [引用日期2013-09-17] . 3. 中方:任何外国政府不得干预香港普选 .文汇网 [引用日期2013-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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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宋汶霏

最近更新:2014/10/24 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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