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举报中心[编辑]
简介:
2004年2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支持下,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开始筹备建立举报网站。
200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建立举报网站被列入中央文明委2004年4号文件。
2004年6月10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正式成立。
宗旨及职责:
1、宗旨:
其宗旨是举报违法信息,维护公共利益。任何公民在网上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只要登录到举报中心网站,说明相关信息所在网站的名称和页面位置,提供举报人的必要联系方式,即可实施举报,举报人的权益受到严格保护。被举报网站收到有效举报通知后,有责任及时处理举报,对不及时处理的,举报中心将在网站曝光,并通报国家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2、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
(2)配合和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服务成员单位,维护成员单位权益;
(3)组织制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自律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5)承担政府部门、中国互联网协会和成员单位委托或提议办理的有关事务。
所获荣誉:
2005年,举报中心被授予中央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8年1月,举报中心被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被上级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授予的荣誉有:
2005年9月1日获“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2006年9月21日获“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
2007年9月获“2007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特别贡献奖”。
机构设置:
2004年6月29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家明任举报中心主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下设四个部门:
举报工作部
监看工作部
社会工作部
综合部
2004年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到举报中心指导工作。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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