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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论坛[编辑]


强国论坛-简介
强国论坛不仅是人民网最具影响力的精品栏目,也是我国互联网新闻传播事业中知名度最高的互动栏目。2005年、2006年,“强国论坛”、“强国社区”连续当选“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

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创刊60周年之际,中国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来到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并视察人民网。胡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通过视频直播同广大网民在线交流,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说:“虽然我平时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每天都上网,但我还是抽时间尽量上网。我特别要讲的是,人民网‘强国论坛’是我经常上网必选的网站之一。”

创办10年来,“强国论坛”嘉宾访谈坚持立足高端、关注热点、展现多元、突出互动,成为最受网友欢迎的栏目。截至目前,累计邀请了数千位嘉宾与网友在线交流。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各部委领导,省、市、县等各级地方领导,先进模范、专家学者和普通百姓先后在强国论坛进行在线访谈,广大网民也在论坛上畅谈国是、建言献策,强国论坛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网民的桥梁,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

2008年2月,强国论坛远赴莫斯科,邀请梅德韦杰夫与中国网民交流,在梅德韦杰夫当选俄罗斯总统后,俄罗斯媒体报道说,中国人民通过人民日报、人民网与梅德韦杰夫相识。此外,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俄罗斯副总理茹科夫、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墨西哥前总统塞迪略、法国前总理米歇尔·罗卡尔、美国前财政部长保尔森和前劳工部部长赵小兰、美国能源部部长朱立文等国际政要都曾做客强国论坛。近年来,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巴西等十多位驻华大使也曾做客过强国论坛。强国论坛已成为世界了解中国、中国了解世界的平台。

强国论坛嘉宾访谈之所以能常胜不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民和嘉宾之间的平等交流。一方面,可以通过访谈解答网民的疑问,另一方面,网民的一些提问和建议对嘉宾也很有启发,有些访谈还能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
强国论坛-管理条例
一、总则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强国社区(下简称“社区”)秩序,保障社区用户的合法权益。

2、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用户愿意接受本条例,方可注册,成为本社区正式用户。

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1、用户享有社区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社区提供的各项服务。

2、用户在社区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本社区及相关论坛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从事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用户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社区管理者。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认为自己在社区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社区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5、用户有权对社区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权就论坛管理相关工作向论坛提出咨询。

6、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

三、社区规则

(一)社区禁止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请注明并将联络办法告知社区管理员);

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5、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上贴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

16、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17、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帖子;

18、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

19、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

20、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坛管理人员发布的信息;

21、破坏社区及论坛秩序、侵害社区及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22、请勿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23、未经社区及相关论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24、请勿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25、请勿在帖子中加入如下符号组合: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

26、禁止短时间内连续翻出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二)笔名管理规定: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4、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

5、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笔名;

6、注册笔名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及短横线,禁止使用如下符号组合: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

7、对于和其他论坛用户笔名名称相近的笔名并可能引起争执的,论坛将支持先注册的笔名用户,而保留取消后注册笔名用户的权利;

8、对于严重违反论坛规则的,论坛保留随时取消其笔名的权力;

9、用户需对自己的笔名和密码安全负责,如遗失密码或遗忘用户名,可以与社区管理者及时联系解决,但必须提供用户名或者密码其中的任何一个。

(三)论坛签名档管理

1.签名档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如出现与论坛规定不符合的内容,论坛有权取消其签名内容,情节严重的论坛有权封其笔名;

2.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除人民网外的其他网站、网页和音视频文件;

3、签名档中链接图片不超过1张,尺寸大小应符合论坛规定;

4、为方便阅读,请尽量使签名档不超过100字节;

5、用户申请修改签名档时,需将修改后的内容直接发到论坛信箱,版主会尽快修改。

(四)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社区管理规定的帖文、贴图等等,管理员有权直接删改。

2、对于违反社区管理规定的用户,管理员有权删除上贴内容并对该用户采取警告、屏蔽用户发言权直至取消用户会员资格的处理。

3、管理员应将所封笔名在“社区服务”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封笔名理由、解封时间等。在封锁期间,原则上不予以解封,但用户可以向论坛直至社区提出申诉或者请求,论坛或社区按照程序经过讨论研究,同意之后可以提前解封。

4、对于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员有权封用户IP。

5、取消用户ID或IP,一般应遵循“先通知用户,提出警告,在劝告无效下予以执行”这项原则,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外。

四、隐私权保护

1、保护用户隐私是社区的一项基本政策,社区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社区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用户本人授权论坛透露这些信息;

(2)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社区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论坛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适当的使用。

五、版权声明

1、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用户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2、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用户需承担转贴可能引起的版权责任。

3、强国社区有权将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附带版权声明除外)自行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用于平面出版等商业性用途时,将按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稿酬并于使用前先知会作者。

4、本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5、各论坛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6、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同意,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强国社区”或强国社区的某具体论坛,并向作者支付稿酬。

(2)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六、责任声明

1、本社区用户之间通过社区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社区用户因其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保管不妥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在本社区的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责任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强国社区不担保社区各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社区各项服务不会中断,对社区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也不作担保。

5、强国社区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社区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社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社区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参考资料: 互动百科http://www.hudong.com/wiki/%E5%BC%BA%E5%9B%BD%E8%AE%BA%E5%9D%9B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2ad4a2101013449.html
扩展阅读: http://liaoba.people.com.cn/topic.html?method=query&tb_code=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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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薛冬冬

最近更新:2012/11/17 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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