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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编辑]


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

  根据技术在国际间流动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技术在国际间的流动分为国际技术转移、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技术贸易。

(一)国际技术转移

  国际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地理位置上的变化。技术这种地理位置变化的机制来源于资源有限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技术的自然转移机制。技术转移通常并非人为的主动有意识的行为,如技术人员的流动本身成为技术转移的载体。

(二)国际技术转让

  国际技术转让是由于不同地区或国家生产力水平、经济基础、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的差异,人为地有意识地将技术在不同地区或国家间进行引进或让与的行为。可以分为有偿转让(也即技术贸易)和无偿转让。

(三)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一个国家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一般商业条件,将技术向另一个国家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转让或许可的行为。这里“国际性”关键在于交易的标的是否跨越国境。

国际技术贸易的基础方式和途径

  总体而言,国际技术贸易可以分为三类,即单纯的技术转让、引进技术与引进设备相结合、引进技术与引进外资相结合。具体可以分为:

(1)工业产权与非工业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工业产权与非工业产权的转让与许可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

  1)工业产权的转让与许可。与工业产权相关的国际技术贸易主要对象是受法律保护的专利、商标(不包括单纯的商标转让与许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转让与许可;

  2)非工业产权的转让与许可。与非工业产权相关的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对象是专有技术的转让与许可。

  无论是工业产权还是非工业产权的国际技术贸易通常都是进行使用权的许可,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是通过所谓的许可贸易(licensing)来实现的。当然,国际技术贸易也包括上述对象的所有权本身的转让。

(2)技术服务于咨询:

  1)技术服务。技术服务(technology service)是指技术知识人接受委托为委托人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比较常见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员工培训、技术的指导和现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2)技术咨询。技术咨询(technology consultancy)则是指技术知识人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解决决策。常见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有关技术运用的可行性论证、相关技术的调查、相关技术成果的分析和评估等。

(3)合作生产与合作设计。

  合作生产与合作设计就是通过双方的合作,利用各自拥有的技术共同完成有关的生产项目或共同开发有关的生产计划。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形式在引进外资的同时,也同时引进了经济发展所需的有关技术和技术设备。

(4)国际工程承包。

  国际工程承包通常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方式由中标人为招标人承建相关的工程项目。由于国际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勘探、评估、技术设备的提供、人员的培训、设备的调试、试生产等技术性服务,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重要形式。

(5)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是投资方通过兼并、收购或建立新企业的方式,直接在东道国设厂生产。在当前国际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化的背景下,国际直接投资已经成为国际性跨国公司实现全球化经营的重要战略内容。国际直接投资的投资方通常以现金资本的方式作为主要形式,目前以技术和技术设备作价作为投资的方式日趋增多。

(6)与设备买卖相结合的国际技术贸易。

  技术的引进方除了运用许可贸易方式引进软件技术之外,还通过购买有关产品生产的成套设备、流水线等硬件技术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这种所谓的硬件技术的转让通常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较为常见的方式。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所引进的技术大量的就是以成套设备为主的硬件技术。

(7)补偿贸易。

  所谓补偿贸易(compensational trade)就是技术引进方以融资的方式引进成套设备,通过生产的产品(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产品)抵偿设备价款的方式。设备的引进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设备提供方的帮助下获得相关的生产技术。有些学者将补偿贸易、加工贸易等方式合并在合作生产的技术贸易方式中。

国际技术贸易特点

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国际技术贸易(简称:技贸)与自标货物贸易(简称“物贸”)有着明显的区别;

1.交易标的性质不同

  物贸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易计量、论质和定价;而技贸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其计量、论质和定价的标准都是很复杂的。

2.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同

  一方面,物贸双方当事人一般不是同行,而技贸双方当事人则一般都是同行。因为只有双方是同行,引进方才会对转让方的技术感兴趣,引进方才有能力使用这种技术。另一方面,物贸中的卖方始终是以销售为目的,面技贸中的卖方(转让方),一般并不是为了转让而是为了自己使用才去开发技术的,只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转让技术。

3.交货过程不同

物贸的交货是实物移交,其过程较简单。技贸的“交货”则是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艺的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

4.所涉及的问题和法律不同

  技贸涉及的问题多、复杂、特殊。如技贸涉及工业产权保护、技术风险、技术定价、限制与反限制、保密、权利和技术保证、支持办法等问题。技贸中涉及的国内法律和图际法律、公约也比物贸多。因而从事技贸远比从事物贸难度大。

5、政府干预程度不同

  政府对技贸的干预程度大于对物贸的干预程度。由于技术出口实际上是一种技术水平、制造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出口,所以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国家对技术出口审查较严。由于在技贸中,技术转让方往往在技术上占优势,为了防止其凭借这种优势迫使引进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为了国内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政策上的考虑,国家对技术引进也予以严格的管理。

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

  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

1、专利

  对什么是专利,目前众说纷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专利”下的定义是: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一是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二是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三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利放弃权。简言之,专利权就是专利持有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发明的支配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专利法》的保护。可见,专利、专利技术、专利权和专利权人这几个概念是有密切联系的。

2、商标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是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

  一般只有能够移动的重复性生产的商品才使用商标。商标须具有显著性特点,即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不能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

  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首先是受到各国的国内法的保护。但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国已加入的有关公约。

  

4、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

  所谓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它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也露耍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防止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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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张倩梦

最近更新:2012/12/2 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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