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双轨制[编辑]
退休金双轨制
一、概念解释
退休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它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的 产物。
二、制度历史
“双轨制”最初开始于1995年,国家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首先改革的便是企业养老制度,但是当时并没有把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进行改革,依旧由国家承担。改革后企业里的养老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于是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模式,即“双轨制”。
三、双轨的差异
- 享受标准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 统筹方法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由国家承担;企业人员的养老金是有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 支付渠道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由国家支付;企业人员的养老金由自筹账户上支付。
四、弊端缺陷
- “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加大,缺失了公平公正性。
- “双轨制”造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部分问题,也引发了关于收入与分配公平性的问题。
- 群众对于企业单位养老金上调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满。
五、解决措施
- 公开企、事业单位退休员工资金表,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 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维护社会公平。
-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六、改革方向
实行“并轨”,但这个“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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