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营销词典 >> 互联网基础知识FAQ >> 网购后悔权

网购后悔权[编辑]


词条简介:网购后悔权是指《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规定的,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日内退换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实施时间:2014年3月5日

出台原因:网络购物缺乏实体体验,消费者仅凭图片文字信息较难分辨商品质量,这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购物困扰,而且收货后,即使不满意也很难进行退换货,因为缺乏相关立法的保障使得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该法不适用范围: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

颁布机关:2013年10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颁布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 有了“网购后悔权”能否好维权_网易科技 http://tech.163.com/14/0215/03/9L3H1R5600094ODV.html
相关词条:

http://www.wm23.com/wiki/72839.htm

合作编辑:

网络营销词典内容均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如发现词条内容有问题,请发邮件至info # wm23.com。

词条信息

浏览次数:17

编辑次数:0历史版本

创建者: 张茹

最近更新:2014/3/14 9:07:56

词条分类导航

关于网络营销教学网站| 本站动态|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作者| 问题和建议|

版权声明:网络营销教学网站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转贴、出版、篡改、汇编、编译等。